香港外傭工傷處理指南(第三集):補償金額計算方法簡介
香港有超過37萬名外傭,每日協助家庭處理大小家務。萬一發生工傷,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有責任支付補償。今集外傭工傷處理指南(第三集)會簡單分享補償金額計算方法,包括死亡補償、永久喪失及暫時喪失工作能力、醫療費等,並以實例講解,助僱主清楚了解法律責任。
工傷補償金額計算方法
補償金額視乎外傭的每月收入、年齡及喪失工作能力程度。
(a) 死亡補償金額
如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或患上條例指明的職業病)而導致死亡,其僱主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其在生的外傭家屬支付「每月收入 × 月數」或「最低補償額」中較高者:
40歲以下:84個月收入
40至56歲以下:60個月收入
56歲或以上:36個月收入
最低補償額:
2025年4月17日或之後:HK$514,510
2023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6日:HK$486,300
另有殯葬及醫護費用補償:最高 HK$98,950。
例子:
35歲外傭月薪HK$5,000,不幸身故:
84 × 5,000 = HK$420,000 < 最低補償額 HK$514,510
→ 僱主需支付 HK$514,510。
(b)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40歲以下:96個月收入
40至56歲以下:72個月收入
56歲或以上:48個月收入
最低補償額:
2025年4月17日或之後:HK$584,220
2023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6日:HK$552,190
例子:
40歲外傭月薪HK$5,000,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72 × 5,000 = HK$360,000 < 最低補償額 HK$584,220
→ 僱主需支付 HK$584,220。
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補償額 = 完全喪失補償 × 喪失收入能力百分比
例如:喪失40%收入能力 → 584,220 × 40% = HK$233,688。
(c)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工傷病假薪金)
《僱員補償條例》第 10 條規定,在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須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應為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當外傭因工受傷休養時,僱主須支付「按期付款」:
公式:
(意外前月收入 − 病假期間收入) × 80%
最長可支付 24個月,如需延長,需向法院申請最多 12個月。
必須按正常發薪日支付,否則最高罰款 HK$100,000。
(d) 醫療費補償
僱主需支付工傷治療費,包括診金、藥費、物理治療等,除非已提供免費醫療。
每日上限:
住院:HK$300
非住院:HK$300
同日住院及非住院:HK$370
僱主必須於收到書面申請及收據後 21天內支付。
工傷爭議解決方法
如果僱主及外傭因為工傷金額等有分歧,可考慮以下方法解決。
僱主直接支付補償
按法例協議解決
可向勞工處申請補償評估證明(表格5、7、8)
交由法院裁決
僱主必備:家傭保險
所有僱主必須持有有效工傷補償保險(一般包含於綜合家傭保險中),以應對潛在法律責任及賠償開支。
總結
工傷補償金額涉及多個計算因素,僱主必須熟悉條例及準時支付補償。購買涵蓋「僱員補償責任」的家傭保險,可有效降低財務壓力。更多詳情請瀏覽香港勞工處網站或致電 2717 1771 查詢。
詳細資料: 勞工處 -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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