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外傭合約、其他出糧及保險安排

香港僱主解僱外傭需要處理的事項不比聘請外僱的時候簡單,亦同樣需要遵守「標準僱傭合約」多方面的規定,以下我們會分享終止外傭合約的情況、出糧及保險安排。

 

什麼情況下可以與外傭終止傭傭合約?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0條

  1. 僱主提出 – 需要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

  2. 外傭提出 – 同樣需要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

  3. 即時解僱的特殊情況 – 可以不需要通知期及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情況包括傭主角度 – 外傭無故拒絕僱主合理合法的指示;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慣常疏忽職責。僱主需要即時解僱外傭,應在事前多次警告,如未有改善或情況嚴重下,才可以使用這條例。由僱主發出的通知書(勞工處提供 – 英文) :https://www.eaa.labour.gov.hk/_res/doc/appendix8b_eng.docx;外傭角度 – 有合理理由及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受僱主嚴苛對待;受僱5年以上,經註冊醫生發出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由外傭發出的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樣本 (勞工處提供 – 英文) :https://www.eaa.labour.gov.hk/_res/doc/appendix8a_eng.docx

 

代通資金及通知期安排,可參閱文章: 如何計算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與外傭終止傭傭合約後的安排

  1. 向入境事務處報告 – 根據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2條,任何有關外傭終止合約的原因,包括約滿、即時解僱、僱主或外傭提出,僱主及外傭需要於合約完結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境事務處有關事宜。入境事務處《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ID 407E)下載 - https://www.immd.gov.hk/pdforms/id407e.pdf

  2. 完成合約內有關款項責任 -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僱主需要付清有關費用,包括薪金、代通知金、年假薪酬、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膳食津貼、旅費、其他膳食及交通津貼等。條例列明僱主需要於合約完結或中止後7天內,根據合約上的規定支付給外傭。詳細請見以下文章 - 如何計算完約或解僱外僱的費用。

  3. 外傭保險 – 需立即聯絡保險公司外僱離職,如果保險合約生效期未完,一般保險公司可以保留該合約並轉名予下一位外傭,不過請留意大部份保險公司不會因此延長合約期限。因此,新外傭在未完成僱傭合約之前,有機會出現保險合約完結的情況,僱主需要為外傭續單或購買新保單。如僱主知道新外傭使用該舊保單的完約時間,可以預先購買新的外傭保險,預留於指定日子開始生效,可以避免日後忘記而沒有為外傭購買保險而觸犯法例。如不打算聘請新外傭,可以聯絡保險公司進行退保,保險公司會根據比例退回保費,不過大多數保險公司合約都有最低毛保費的條款,即不會全額退回,詳情請向個別保險公司查詢。

 

總結

如外傭順利完約可謂功德圓滿,大家好來好去。而終止合約通常都因為不愉快事件,對雙方心情都會有影響,但切記都要跟隨以上條例要求及履行所有責任,避免需要對簿公堂,對大家都費時失事。

 

相關產品: 
加洲保險最新家傭保險計劃,全港最高保障額,高達$88,000港幣住院及手術費用保障;更特設家傭試用保障及預留保障365日, 了解更多立即申請

本文章中提供的信息僅供一般參考,不作為任何形式的建議。 本公司對其使用不承擔任何性質的責任。

資料來源: 

勞工處

1823

家庭社區法網

Previous
Previous

外傭工作範圍限制 僱主須知

Next
Next

僱傭條例小知識 - 用人工買外傭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