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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家居保」與「火險」保單有何分別?
| A: | 「家居保」提供「全險」保障,保障受保物業內的家居物品,如傢俬、電器、衣服、貴重物品、受保人的個人財物及經受保人入伙後加裝於牆壁、天花、地板、門戶的室內裝修及陳設。 「火險」提供「指定風險」保障,保障由火災及其他指定風險對任何受保物品所造成的損毀,尤其樓宇結構,如牆壁、窗、天花、地板及物業原有的室內裝置及陳設。 「家居保」與「火險」的保障範圍不盡相同但卻相輔相成。要獲得全面保障,你應該考慮同時投保這兩類保險。 |
| A: | 強行及使用暴力進入或離開投保家居住所盜竊。 |
| A: | 保障投保人及/或其家人在保單生效期內因疏忽導致第三者傷亡或財物損失,而需負上的法律責任。該法律責任必須於家居住所發生及於保險期內發生。 |
| A: | 可以。但承保範圍只包括業主在該受保地址內之家居財物、更換門窗、門鎖及鎖匙及全球個人責任保障(以外遊不超過30天為限)。 |
| A: | 原則上,所有以磚石或三合土建成之樓宇均可獲接受投保。至於超逾30年樓齡、 因樓宇存在結構 問題( 包括已知道或懷疑性質)、因建造不當而容易遭受淹浸、位處經常泛濫地區之樓宇,或獨立房屋(包括「村 屋」)保費需由保險公司作個別考慮。 |
| A: | 你應該馬上將事件向大廈管理公司報告,並且了解損毀的真正原因。 在未得我們書面同意前,您不應該向任何人士承認任何責任。如果您的保單包括這種責任保障,您應該向我們盡快報告該事件並遞交一份已填妥的索償申請表。如有需要,我們會安排公證行進行調查。 |
